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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企业的老板们。如果您的企业没有提交2015年度公开年报,请尽快补上!工商部门表示,从7月31日起,逾期不提交报告者将受到处罚。
在规定的6月30日期限过后,东莞部分企业仍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工商部门提醒,未提交2015年度报告的企业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交年度报告,否则将受到处罚。
7月12日,边肖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所有企业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广东)(gsxt.gdgs.gov)提交201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截至6月30日24: 00,仍有部分企业未按要求提交公开年度报告。未能提交2015年度报告的企业请在2016年7月31日前登录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如果年度报告逾期,东莞市工商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根据《广东省商业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商业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应当将其列入商业例外名单,并通过商业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处以下列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公布年度报告或者未在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内公布相关信息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应当限期改正,对违法企业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工商部门还提醒,被认定为经营异常或被列入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在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责任重大企业时,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止。此外,他们在处理银行业务、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也会受到影响。
标题:提醒!逾期未提交2015年度报告的万企业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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