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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将民办学校的10种招生行为列为非法数据地图。曹雪芹照片
昨天,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草案。市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坚持民办学校免费入学的原则,严禁民办学校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新生。同时,鼓励民办学校积极探索,采取面授、抽签、电脑分配等多种形式,选拔符合办学特色的学生。
私立学校严禁通过考试招生
根据《通知》,我市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一至九年级学生,其中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根据通知,私立学校可以通过面对面、抽签、电脑分配等方式招生。招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通过抽签和抽签的方式确定参加面试的学生,严禁民办学校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招生。
据报道,私立学校的招生时间和方式由学校自行决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对于采用面对面招生的民办学校,面对面招生的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初中招生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招收流动儿童为主的私立学校小升初的面试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5年5月至6月节假日、周六或周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公布),将安排在收费较高的私立学校面试小生初。
学生不得收取注册费和面试费
通知要求,民办学校应当公开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安排、招生方式、招生结果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招生”。
根据《通知》,当民办学校采取面对面招生时,招生结果的公布也分为两类。其中,摇号或电脑分配的私立学校的录取结果应在当天当场公布。招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私立学校可以简化面试程序,直接录取,并向公众公布录取名单。其中,2015年7月2日17: 00以后统一安排初中高收费民办学校录取名单的公布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以往私立学校收取学费的做法,《通知》明确规定,所有私立学校应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允许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学生不允许收取注册费和面试费。
《通知》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有下列招生行为之一:
1 .未按批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的;
2.未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提前招生或提前公布录取结果的;
3.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录取新生;
4.委托或利用中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通过组织考试、竞赛或培训选拔学生;
5.委托或者变相委托小学推荐优秀学生;
6.以各种学科竞赛、奥运会成绩、社会艺术考试、专业评分的结果为录取依据;
7.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的;
8.未按规定收取学生相关费用的;
9.入学后,学生不按规定注册为学生;
10.进入学校后,没有按规定进行正常安置。
标题:东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私立学校不得收取注册费和面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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