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85字,读完约2分钟
《东莞市社会工作监督员选拔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最近,《东莞市社会工作监督员选拔管理办法》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办法》,东莞将选择和培养自己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为此,东莞将从各种社会工作者组织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中选拔和培训一批监督助理、缓刑监督人员和监督员。入选者将获得特殊补贴,其中社会工作者监督补贴最高为每月3000元。
根据《办法》,社会工作监督员的选拔对象为政府聘用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并在东莞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分为三个层次: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和督导。
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的选拔是以承担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为基础的。每10名一线社会工作者选择培训一名监督助理,每两名监督助理选择培训一名缓刑监督员,每两名缓刑监督员选择培训一名监督员。
经过选拔和其他程序,候选人正式确定。此后,民政局与监管助理、缓刑监管员和监管员签订协议,规定了人才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年限、补贴等相关事宜。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及督导员须在东莞连续服务最少两年。
值得一提的是,成为一名社会工作者主管将获得特别补贴。监督助理、缓刑监督员和监督员享受城市监督人才专项补贴。督导助理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见习督导为每人每月2500元,督导为每人每月3000元(主要用于资助督导人才的交通、通讯、专业培训等相关费用)。
此外,监管助理、缓刑监管员和监管员必须每年参加民政局或业务委托单位组织的监管人员培训,并完成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并纳入监管人员考核。
如公众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提交东莞市民政局。邮寄至东莞市莞城街惠丰路1号惠丰中心H座东莞民政局社会工作处(邮政编码:523001);
传真:22832506;
电子邮件:dgsg08@163。
标题:东莞社工的最高补贴是每月3000元
地址:http://www.dfz1.com/dgxw/1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