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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曾金华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根据规定,退税商店采用备案制度。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纳税信用等级在乙级以上,同意安装和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安装和使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同意建立单独的退税项目销售明细账,经省国家税务局备案后,可成为退税商店。税务机关发现不符合退税商店条件或违反规定的,有权终止退税商店备案。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确定 银行为代理机构

《办法》确定离境退税依赖于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离境退税申请表》是连接各环节的关键文件。办理流程包括四个环节:第一,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领取《离境退税申请表》;二是境外旅客出境时向海关申报查验,海关签署确认《离境退税申请表》;三是境外旅客向离境口岸隔离区的退税机构或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第四,退税机构应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结算。退税代理机构选定后,省级国税局应与其签订两年服务协议。退税商店和退税机构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规定的标志,以方便境外旅客识别。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确定 银行为代理机构

《办法》还确定,银行应作为退税机构办理离境退税。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的银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启运港隔离区有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3年内未因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愿意预付退税款。

标题: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确定 银行为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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