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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7月19日),东莞市社保局首次在全市范围内举行重大决策听证会。东莞市社保局计划对大病保险的免赔额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从原来的3.5万元调整到3万元。
自2013年10月1日起,东莞市正式建立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只要被保险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他们将同时自动参加大病保险,并且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无需支付额外费用或办理任何保险手续。其中,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对于参保人员当年支付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重大疾病保险可抵扣标准的部分(3.5万元)由重大疾病保险基金根据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分期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超过起付标准:低于或等于10万元,按60%支付;如果超过10万元但少于或等于30万元,将支付70%。
本次听证会的主要目的是调整原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处理方式和起付标准。
两大变化:变化一:在办理重大疾病保险时,引入商业保险机构通过购买服务参与办理服务;变更二:适当调整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5万元调整为3万元。
根据社会保障部门的计算,如果调整最终确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人数将增加20%左右。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九名社会代表都认可了这一调整。
该保险机构的代表吴言表示,将严重疾病的免赔额从35,000英镑降至30,000英镑,将改善待遇,让更多人享受福利。
定点医疗机构代表丁太华认为,东莞市社保局举行了一次非常好的听证会。“从2%开始,我们将支付这项服务,然后根据整个基金的运作模式,包括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服务的效率,我们将考虑是否需要,然后增加这项服务的成本。必须有适当的评估方法。”丁泰华说道。
标题:东莞举行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听证会。计划降低主要疾病的免赔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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