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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p2p点对点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规定银行将成为资金存管机构,p2p平台不能建立自己的资金池
近年来,p2p平台因其在资本门槛、流动性和收益性方面的优势而受到许多投资者的追捧。最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p2p行业开了一个很好的药方。
在介绍了《指导意见》之后,您应该知道投资p2p时的一些新变化:
-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
根据《指导意见》,个人点对点贷款机构应明确信息中介的性质,主要是为借贷双方的直接贷款提供信息服务,不提供信用增级服务,不非法集资。
过去,p2p企业使用“覆盖所有资金”和“承诺严格支付”的口号来吸引投资者。当担保公司和p2p企业与投资者高度相关时,资本风险将变得更高。这一次,p2p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被澄清,这意味着p2p平台将无法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从而防止p2p平台成为非法融资平台。另外,这一次,明确了p2p点对点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私人借贷的范畴。
-银行金融机构将成为资金的存放处
根据《指导意见》,除另有规定外,员工应选择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员工自有资金的分帐管理。
过去,网上贷款主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管理。现在,p2p平台只能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该平台将无法建立自己的资金池。平台自有资金池的管理模式一直存在漏洞。平台资金链断裂后,投资者的资金往往被平台挪用,成为滚动资金事件的根源。监管结束后,将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的第三方监管,这不仅可以降低企业潜逃的风险,还可以防止其被用于非法集资。
——监管责任分工明确
根据《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互联网支付服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对包括个人点对点贷款和网上小额贷款在内的点对点贷款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负责网络保险的监督管理。
这样,不仅明确了互联网金融领域各分支机构的监管主体,还制定了互联网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专家建议,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双重属性,如果你想从事互联网金融创业项目并开通p2p网上借贷业务,你不仅要履行金融监管手续,还要依法向电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你将无法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人民日报
标题:投资P2P有啥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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