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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分级定价,平均涨幅超过20%
5月3日,记者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东莞市公办(集体)幼儿园收费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该计划,东莞公立幼儿园的教育费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根据不同水平平均提高20%以上。
目前,东莞市公办(集体)幼儿园教育收费标准按照《东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东莞市2012年公办集体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东价[2012]167号)执行。省级幼儿园650元/月,市级幼儿园550元/月,镇中心幼儿园500元/月。
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价格调整后,公办幼儿园的教学费用将实行差异化管理:与公办幼儿园的省级、市级和未分级(含标准化)水平相对应,实行分级定价。
针对价格调整范围,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两种价格调整方案。根据第一个计划,省级公立幼儿园将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市级公办幼儿园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未分级的公立幼儿园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根据方案二,省级公办幼儿园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市级公办幼儿园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未分级的公立幼儿园将调整为每人每月650元。
这表示无论最后选择是第一方案还是第二方案,各级公立幼稚园的学费标准都会在现有基础上提高超过20%。
公众咨询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5月9日。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邮寄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主楼6楼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处;邮政编码:523888。电子邮件:dgsfglk @ 163电话:0769-22830662,0769-22830673。
■影响
新标准将于今年秋季实施
它涉及69,000名在校儿童和新入学儿童
截至2015年底,东莞共有幼儿园949所,园内儿童31.4万人,其中公园50个,园内儿童2.1万人;共有141个集体公园(集体公园基本上是乡村(社区)公园),公园里有48,000名儿童;有758个私人公园,里面有245,000名儿童。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征求意见稿,收费标准预计将于2016年秋季实施,“新老措施”将不再实施,这意味着约69,000名在校儿童和新入学儿童将受到这项新政策的影响。
谈到这一变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征求意见稿中解释说,公园里的儿童享有同等的办学条件,办学成本也是一样的。“新方法和旧方法”的负担是不公平的。目前,该省的私立幼儿园尚未实施这些措施。“新生用新方法,老年人用老方法”;中山市在省级下放定价权后制定了新的收费标准,并率先取消了“新老学生新办法”。为统一东莞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政策,从2016年秋季起,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不再实行“新老办法”。
■分析
家庭年支出增长超过1000元
公立幼稚园教育开支大幅增加,会否令数以万计的儿童家庭负担沉重?针对这一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征求意见稿中分析,201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6万元,按双职工计算,每个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为9.52万元。
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后,方案一家庭支出最低年增长1000元,最高为1500元,占家庭支出的1%-1.5%;在第二个方案中,家庭支出的最低年增长率为1500元,最高年增长率为2000元,占家庭支出的1.5%-2%。
鉴于公立幼儿园提价后的学费仍低于同类型私立幼儿园,征求意见稿认为,学费调整对家庭影响不大,应是群众能够负担得起的。
标题:东莞:公立幼儿园教育费计划大幅增加,平均增幅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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