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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东莞户籍人员子女试点学校数量将增加87所
新万仞儿童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全市新增87所学校。今天(27日)上午,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扩大在东莞学习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保试点政策进行解读。据悉,从2014年9月1日起,将在原试点学校的基础上再增加两所学校,并将增加15所市级学校,使学校总数达到87所。
公布87所试点学校名单
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介绍,今年7月9日,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东莞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每个镇(街道)增设两所学校,作为本市非居民职工的子女参加扩大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学校,使每个镇(街道)扩大的试点学校与以前的试点学校形成完整的从幼儿园到中小学的试点学校体系,有利于参保关系的有效衔接。此外,全市所有学校包括高中都纳入试点范围。
从城镇和街道推荐的试点学校的现状来看,预计全市将有87所幼儿园、中小学参与试点,是上一个试点学校的2.3倍。据估计,共有38,000名未在本市注册的员工子女将进入试点学校。增加试点学校的条件、支付方式、两级财政补贴的分享和学生享受待遇标准与以前试点学校相同。
“这87所学校是由城镇和街道政府推荐的,每个城镇和街道都应该有不同学龄的试点学校。因为它处于试点阶段,如果学生从原来的试点学生转到非试点学校,参与只能暂时中断。”市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处长袁莹说。
扩大试点有利于理解意愿
张亚林说,根据前一阶段的试点情况,父母为子女投保的意愿与期望之间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广东省许多地方政府正在为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儿童实施试点项目。从东莞开始还不算太晚。然而,由于人数众多、人口构成复杂等因素,家长参加保险的意愿不高。”张亚林说道。
袁莹认为,在本市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保险试点,改善试点环境,有助于了解父母参加保险的意愿。“要适度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的家长了解东莞的医疗保险,让更多的本市非居民职工子女有机会参加保险,让本市非居民职工子女的参保关系不会中断。”他说。
据了解,自2012年9月1日起,我市已启动非居民职工子女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7月,东莞市已有74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参加了子女基本医疗保险;共有327人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基金每人支付95万元;共有2.1万人享受社区门诊治疗,基金人均支付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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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哪些条件?
参保学生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未在本市注册并在试点学校注册或具有学生身份的学校(园)学生(儿童);
2.父亲或母亲在本市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
二、如何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保险缴费手续?支付标准是什么?
未在本市登记的从业人员的子女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到试点学校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2014年7月至2014年6月为2506元/月),其中个人为1.5%,财政补贴为1.5%。个人缴费由试点学校代收代缴,试点学校可按学期收取医疗保险费,即每个学年9月至1月收取医疗保险费,下学期2月至8月收取医疗保险费。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存入医疗保险支付专用账户,社会保障部门从该账户中扣除每月的医疗保险费。财政补贴由学校的市财政和镇(街道)财政分担,市、镇财政补贴分担比例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各项扶持政策的支出负担比例,分为2: 8、4: 6、6: 4和8: 2四个等级。学校也可以按月收取医疗保险费。学校收取的医疗保险费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
3.参加保险后,我可以享受哪些福利?
根据我市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1.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被保险人自连续参加并足额支付后的第三个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住院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社区门诊治疗: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实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制度。参保人到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按7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无起付标准和封顶线。
4.特定门诊治疗:如果下列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您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提交相关信息,申请特定门诊治疗。如被批准为特定门诊治疗,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特定门诊治疗。
标题:万信儿童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全市已试点87所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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