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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几项通知和六项水价改革措施,建立了充分反映我市水资源短缺的水价形成机制。各种水价改革措施将从4月1日起实施。

此次改革将供水企业(沈东供水工程沿线城镇除外)划分为四个区域:纯净水集中批发销售区、大城市区、供水分流区和东江自制水区。这一次,对分区制价格进行了调整,在相同的水源和供水方式下实现了基本相同的价格。

从今天起,东莞已经将居民水价提高了每立方米0.14元

根据改革方案,结合水资源费和成本的变化,东江水有限公司纯净水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9元,由原来的1.26元/立方米提高到1.35元/立方米。

同时,考虑到水资源费、外购净水价格和成本的变化,大城市地区水价调整方案分别按4%的净资产收益率制定。调整后的大都市区(包括莞城、东城、程楠、万江)内,居民水价为1.72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为2.18元/立方米,特殊行业水价统一为3.5元/立方米;批发价为1.58元/立方米。其中,大城市居民水价每立方米提高0.14元。

从今天起,东莞已经将居民水价提高了每立方米0.14元

东莞水价分为三类:居民水价、非居民水价和特殊行业水价,对特殊行业实行差别收费。在改革方案中,特殊行业,包括高污染企业,将实行差别水价,统一为3.50元/立方米。

标题:从今天起,东莞已经将居民水价提高了每立方米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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