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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六年里,已经有20起在社区游泳池溺水的案例。市体育局发现了许多设计上的不足,如弧形拱桥
上周,第一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4岁儿童社区游泳池溺水案。救生员和孩子们的家人都声称没有人在场。这起案件的审理再次引起了社会对游泳池安全的关注。昨日,市体育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0年以来,东莞已发生24起游泳池溺水事件,其中20起发生在社区游泳池,死者大多为青少年。
令人担忧的是,市体育局在对全市游泳池进行检查时,发现居民区游泳池设计普遍存在不足,但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不愿整改。
大多数溺水的受害者是青少年
市体育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布了游泳池溺水事件的统计数据:自2010年以来,共发生24起商业游泳场所溺水事件(详见右表),其中20起发生在社区游泳池,另外4起发生在公共游泳池或专业游泳池。
根据市体育局的分析,溺水事件的主要年龄组是青少年,年龄较大时溺水的人主要是由于自己的身体原因,如心肌梗塞。
树木和花朵挡住了救命的视线
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体育局高度重视游泳池的安全,将于每年5月至8月对全市游泳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该局发现居民区的游泳池一般设计为花园式游泳池,但根据新的游泳场所开放标准,此类游泳池的设计存在一些不足,如弯道、拱桥、树木和花卉遮挡救生视线,视觉上存在许多盲点。也有一些游泳池的墙壁和底部有深色瓷砖,这也有潜在的安全隐患。此外,因为救生员是季节性的工作,所以也缺乏合格和有资质的员工。
对发现问题的游泳池,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停业整顿或罚款处罚该负责人坦言,但大多数房地产公司不愿整改,有些是“逆风作案”,无证经营。
“人们普遍认为社区游泳池更安全,因为每个人都住在附近,有物业管理,但事实往往相反。”上述负责人提醒,“在暑假期间,游泳场所的运动健身功能往往转化为休闲和消暑功能,尤其是在三伏天,游泳池里人太多,更容易发生事故。”
■案例审查
4岁儿童社区游泳池溺水身亡
7月19日,在程楠镜湖时代花园,年仅4岁的小明(化名)在一个只有40厘米深的儿童游泳池游泳时溺水身亡。小明的父母起诉房地产开发商和游泳池的实际经营者,索赔近70万元。
小明的父亲林先生说游泳池里只有一名救生员值班。雨后,救生员不仅没有要求孩子们上岸,而是走进室内避雨。据林介绍,游泳池救生人员严重短缺,当日值班的救生人员没有相应资质,唯一在场的救生人员没有及时救治儿童。游泳池经营者表示,他已经履行了相关管理职责,事件发生时小明的家人不在现场,因此其家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标题:东莞:6年来,社区游泳池共发生20起溺水事件,许多社区游泳池设计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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