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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建造了一个新的社区,并希望共享原来的社区道路。城乡规划局表示,未经原社区业主同意,不得共享
社区开发商在社区北侧附近新建一个社区,希望两个社区共同使用原社区北侧的道路,遭到原社区业主的强烈反对。原因是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一样,属于原社区的所有业主,而业主也分担了他们的建设费用,所以开发商这样做是为了损害原社区业主的利益。这发生在大浪镇。记者昨天从城乡规划局公布的意见处理结果中了解到,未经原社区业主同意,道路不能由两个社区共用。
业主:我们的利益受损了
东一湾花园是大浪镇的一个住宅区。目前,其开发商东莞聚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其北侧新建了一个住宅区,名为东一湾花园(北区)。开发商申请东一湾花园(北区)共用东一湾花园北侧的住宅道路,引起东一湾花园业主的强烈反对。
东一湾花园的业主认为,小区北侧的这条道路与所有公共设施一样,属于东一湾花园的所有业主,业主已分摊了他们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开发商现在想让这两个住宅区一起使用这条路,这损害了东一湾花园业主的利益。
业主还要求东一湾花园的15栋建筑用一堵两米以上的实心墙围起来,不能与北侧增加的东一湾花园(北区)的5栋建筑相通。
不仅如此,店主还说,在买东一湾花园的房子时,售货员告诉他们,这个社区是一个有13栋住宅楼的社区,其他土地是绿地。“开发商没有真实反映房地产的实际情况,这是欺诈性销售,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据主人说。
开发商:共享道路可以双赢
开发商东莞聚龙房地产有限公司认为,新建东一湾花园(北区)规划用地狭窄,与现有东一湾花园规划用地相连。从规划上看,东一湾花园(北区)的规划用地需要与东一湾花园的规划用地一起开发,以建设一个完整的商业和居住社区。
“如果这两个社区被一道墙隔开,那么我们开发的第二块土地将完全失去其重要性,并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是我们公司无法承受的。”开发商说。
开发商还表示,市国土部门、大朗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基于这一考虑,将这两块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并希望开发商在这两块土地上开发一个整体项目,但只是因为当时的土地指数等原因,这两块地被出售了两次。
开发商还表示:“事实上,两个社区之间的道路共享并没有对东一湾花园的业主造成不利影响。相反,它可以扩展整体空房间,提供更多的绿色空房间,并增加更多的停车位。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开发商否认一些业主质疑“东一湾花园销售过程中的作弊行为”。
规划局:
如果原社区所有者不同意,
那条路不能共享
这条路是否可以由两个社区共享,规划部门怎么看?
城乡规划局明确表示东一湾花园和东一湾花园(北区)属于两个独立的居住小区,开发商申请共享的道路属于东一湾花园小区。未经东一湾花园业主同意,东一湾花园(北区)项目不能使用东一湾花园的居住道路。
至于开发商和销售机构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市城乡规划局认为这与本规划方案中宣传的内容无关,双方的意见不予接受。
标题:东莞开发商想与社区路业主齐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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