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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多部门、多头管理,部门间监管信息不共享。这种“信息孤岛”现象一直被认为是当前政府部门行政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也是某一领域真空监管的主要原因。东莞娱乐服务场所的监管单位包括工商、公安、卫生、消防、文化等。实现规范化和长效监管,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势在必行。
东莞市政府在设计娱乐服务场所监管体系时充分考虑了这一点。2014年9月15日,东莞市委办公室和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完善和规范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的“1+4”政策文件。东莞市政法委表示,为落实“1+4”系列政策文件的要求,有必要借助信息技术建立“娱乐服务场所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并利用该平台明确各级综治办、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形成东莞权威的“娱乐服务场所动态信息数据库”,为娱乐服务场所的安全设立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这一要求,各级政府必须逐步建立跨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围绕部门内部信息纵向汇聚和传输、部门之间在线实时信息横向交换的需求,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为此,市政法委近日邀请公众对“东莞娱乐服务场所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预算为38万元。
前端审查将在工商登记时进行
根据市政法委的要求,系统将为娱乐服务场所监管中的前端审查、日常监管、线索传递、娱乐服务场所动态信息库建立、信用公示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工商部门受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申请后,前台工作人员判断该企业属于娱乐服务业,并立即通过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交企业信息,然后推送给后续监管部门及其所属乡镇街道部门进行监管。同时,如果工商部门办理的企业名称预审批信息根据其业务范围的关键字判断为娱乐企业,也会通过该系统自动推送到相关部门。每个部门反馈自己的评审结果。同时,为了满足公安部门需要时间核对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要求,系统提供了添加反馈的功能。
对于得到各部门反馈的企业,将加入“娱乐服务场所动态信息数据库”,便于后续监管。
标题:东莞娱乐服务场所对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施加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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