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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医院没有犯错误,但它确实伤害了病人,甚至夺去了他们的生命。鉴于这种情况,国内医学界早就呼吁实施“医疗事故保险”,以补偿患者及其家属,减少医患纠纷。
昨天,记者了解到,东莞人民医院将从下月起在东莞试行首个医疗意外保险,并率先在产科推行。保险费从50元到4000元不等。事故发生后,病人可以得到10万、20万和30万元。补偿;经过鉴定,如果医院有过错,病人可以继续向医院索赔。
医院无过失医疗事故保险索赔
在购买汽车保险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不是你自己的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提出索赔,从而避免自己的财产损失。当你去医院看病和做手术时,你能像买汽车保险一样买意外保险吗?当有问题时,保险公司会解决索赔问题。
事实上,广东省人民医院和中国其他医院的专家曾在不同场合,例如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这样的计划。然而,直到今年3月,医疗事故保险才真正开始在广东试点。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10月以来,东莞40家公立医院已经投保了医疗责任保险,但医疗事故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有所不同。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当医生的医疗行为有缺陷并应承担一定责任时,保险公司根据公平原则提供的赔偿或适当的人道主义赔偿。
医疗事故保险是不同的。只要病人在医疗期间在医疗事故保险中受伤,不管是谁负责,保险公司都会提出索赔。
在收到医疗事故赔偿保险后,如果责任被医生认定,医疗责任保险也将赔偿病人。
此外,医疗责任保险由医院购买,医疗事故保险由患者购买。
建议:四方应共同建立“事故赔偿基金池”
因此,医疗事故保险可以更好地解决医院无过失时患者的理赔问题。“在实际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除了医疗过失,还有许多医疗事故,病人根本得不到赔偿。”民进党东莞市委委员周建明建议,政府、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应建立“医疗意外伤害赔偿基金池”,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运作模式建立医疗意外伤害赔偿保险,并将其设定为法定保险,强制购买。
周剑解释说,政府应该是这一机制的领导者。政府有责任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其次,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也应该是风险基金池的出资者。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整体规模和医疗质量水平,确定每年风险基金池的投资金额;医生建议个人应根据其工作性质、职称、工作量和前几年的补偿金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周建明还建议,患者在门诊和住院时应支付一定的保险金额,并且支付金额应考虑疾病和风险等许多重要因素。通过患者支付意外保险费用,建立保险合同,避免医疗事故后医患之间的冲突。
探索:市人民医院试点“医疗事故保险”
东莞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周建春和东莞市医疗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罗箭表示,自2013年10月东莞市医疗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受理纠纷701起,调解成功698起。在调解中,他们最大的感受是,“如果医院没有过错,那就是医疗事故,很难处理这样的纠纷。”
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医政处副处长李建明透露,今年3月,一些保险公司试图在广州实施医疗事故保险。从下个月开始,东莞人民医院还将探索在产科首次实施“互联网+医疗事故保险”,并逐步推广到整个医院。“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在更多的医疗机构推行医疗事故保险”。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人民医院产科从下月开始试行医疗事故保险,主要是根据患者的体质、病情、医院资质和医生水平等因素来计算患者的保费,从50元到4000元不等;在购买保险并发生医疗事故后,无论医院是否有责任,患者都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赔偿。
标题:从下个月开始,东莞医疗事故保险将“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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