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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交警部门发布了《关于非直辖市机动车号牌乘用车早晚高峰时段行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非直辖市机动车号牌乘用车早晚高峰时段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区域行驶。为期一个月的政策缓冲期即将结束。从2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在完善标志的基础上正式开始处罚。
根据2月2日81套自动车牌识别系统的监测数据,在早班高峰时段(7-9: 00),有5522辆机动车违反了本通知,与上周同期的8827辆相比,下降了37.4%。其中,省内外城市共有汽车3813辆,占69%。前三名分别是东莞672辆、广州590辆和肇庆380辆。外省车辆1709辆,占31%。前三名分别是湖北的204辆、北京的144辆和四川的142辆。
东莞离深圳很近,所以东莞车主去深圳应该注意什么?昨日,深圳交警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超出限制的特殊解释。东莞交警提醒广东车牌车主提前安排时间和路线,以免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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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决定了期限、道路和对象?
答:首先,时间限制: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30-19:30)。二、限制道路: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盐田区的所有道路。三是限制对象:非深圳市机动车号牌发行的小型和微型客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进入深圳道路的货车应按规定申请许可。
通知中规定了哪些例外情况?
答:根据《通知》,下列非深圳市发放的机动车号牌不受上述限制:一是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二是持有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辆(不含出租汽车);第三,广东、香港、澳门及使领馆牌照车辆。
此外,进出深圳口岸的车辆不按以下指定路线处罚:(1)深圳湾口岸:姜妍高速公路、董斌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2)皇岗口岸:广深高速公路、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白河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3)福田口岸:广深高速公路、桂花路、国华路、裕恒路;(4)罗湖口岸:布吉路、金文北路、步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互通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5)文锦渡港:布吉路、金文北路、金文中路、金文南路;(6)沙头角港:延坝高速公路、延排高速公路、沈燕路、沙岩路、沙申路。
执法方法和处罚标准?
答:深圳交警将采取执勤民警现场调查和收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相结合的执法方式。认定的违法行为符合《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车辆驾驶员处以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一次扣3分。
除了及时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和专项行动等现场执法外,执法将主要通过“车牌识别系统”等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捕捉。从2月1日起,如果系统监测到非深牌照客车在深圳限制道路和限制时间内有驾驶记录,将不会进行第一次和第二次处罚,并将从第三次开始依法处罚。
深圳交警会采取什么人性化执法措施?
答:首先,在确定“驾驶记录”的数量时,如果一辆汽车在一个有限的工作日内在几条限制行驶的道路上被记录下来,它将只被认为是一个驾驶记录;当需要惩罚的时候,一个工作日只惩罚一次。
二是深圳交警近期将在门户网站增加一个“非深圳籍客车进入深圳申请表”的入口,绑定手机号码,通过提前申报,允许非深圳籍客车每月一次在深圳限制时段和路段行驶。
第三,运送危重病人和抢救遇险人员的外来号牌车辆违反规定的,车主和驾驶员应在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车辆不予处罚;考虑到车辆驾驶记录已被全面筛选,为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原通知中规定的“可申请一次性免缴罚款”的内容不再执行。
标题:超过5000辆汽车违反了深圳的“通知”,东莞拥有最多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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