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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中国颁布了新的网络相关车辆法规,正式明确了网络相关车辆的法律地位。对此,东莞市交通局局长陆玉雄昨日表示,他正在学习文件精神,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管理出租车行业。

网络车已经获得法律地位。万版的网络汽车软件已经推出

东莞官方在线汽车相关软件“电子旅行”已经启动。事实上,早在今年2月,在2016年东莞交通工作会议上,市交通局局长李大超就明确提到了“电子出行”。他说,“我们将推广出租车软件的使用,通过科技手段增加司机的收入,方便市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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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电子旅行”的最大优势是安全。东莞只允许本地普通出租车进入——私家车和外国出租车都被拒绝,车费与普通出租车在路上招手的车费相同;还有一个“一键式投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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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滴滴”、“优步”和“e-travel”是东莞三款流行的手机呼叫汽车软件。前两个是在线出租车,而“电子旅游”源于洪妙——由东莞出租车行业协会开发,与东莞6800辆普通出租车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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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各有所长:“滴”有很多车,司机很快接受命令,而且打车很容易;“优步”有一个优惠价格,通常是3.9折,每天打车也不是“肉疼”;“e-travel”是拥有最高安全系数和最顺畅有效的乘客投诉渠道的正规出租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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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东莞的汽车相关企业,他们大多表示欢迎。滴滴出行公共关系部负责人李梅告诉记者,《暂行办法》作为第一部国家级网络相关车辆管理条例,表明中国在探索网络相关车辆监管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充分体现了中国推进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改革、支持“互联网+”和发展共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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