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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严禁擅自将阳台改为浴室和厨房。21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订稿)》(以下简称《条例》),增加了房屋使用过程中的禁止事项,明确了房屋安全责任人。

东莞计划修改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不允许将阳台作为厨房关闭

记者对《条例》进行了梳理,发现在房屋使用过程中,除了禁止擅自改变主体建筑、擅自将阳台改为卫生间和厨房、拆除阳台墙和低窗台的围栏外,房屋使用者的禁止条款有所增加。例如,严禁擅自拆除低窗台护栏、增加夹层或关闭井道以增加使用面积;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开启(遮挡)外门、外窗,不得关闭阳台、搭建棚子或在屋顶搭建建筑物,不得在装修活动中擅自拆除房屋,影响房屋结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东莞计划修改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不允许将阳台作为厨房关闭

《条例》还明确了各种情况下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如共有房屋,其产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产权不明或者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不同性质的相邻房屋,不同性质相邻部分的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明确责任人对于全面治理住房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东莞计划修改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不允许将阳台作为厨房关闭

记者了解到,城镇和街道(公园)的住宅和建设机构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对辖区内房屋使用和维护情况的普查,并将每次普查情况记录在档案中。如发现隐患,应向房屋安全负责人发出隐患通知,并落实专人跟踪管理。房屋安全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相关个人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并做好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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