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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城乡规划局发布了《关于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住宅用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通知》规定,公共厕所应建在300户以上的住宅区,每千人建筑面积为6~10平方米。
据介绍,市城乡规划局对《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增强了其实用性和完整性,促进了规范化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明确实施。
公共厕所应该全天开放
昨天发布的《通知》对居住用地配套设施按服务人口做了详细规定:300户及以下的居住组团、300-1000户(含)的居住小区和1000户以上的居住小区必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应建在300至1000户(含)的住宅小区和1000户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为每千人6~10平方米;就户外运动场馆而言,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
对于300-1000户(含)及1000户以上的住宅区,还应设置垃圾收集点,位置应远离人员活动场所。
此外,《通知》还规定,在天然气无管道敷设的地区,应设置液化气罐站,并应独立设置。公共厕所应设置在户外活动的附近,交通方便,易于识别,并可24小时使用。
标题:东莞300多户必须支持公共厕所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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