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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在我身上,但是存款不见了。这种新闻最近经常被报道。郑州市民徐杰(化名)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卡上近7万元现金神秘失踪。他声称银行未能履行保证存款安全的义务。然而,昨日,郑州中原区法院裁定徐杰败诉。卡片上的钱去哪里了?

绑定银行卡 手机换号后卡里钱“飞”了

活动卡和密码都由支付宝存放和取走

2012年12月底,徐杰在郑州一家银行开立了一张借记卡,并将该卡与他的手机号码绑定。去年1月6日,徐杰在银行卡里存了7万100元。

“银行卡一直在我身上,密码只有我知道,但钱不见了。”徐杰说,去年1月15日,他取款时发现卡里的钱少了69800元。徐杰报警,警察发现徐杰的钱在2014年1月12日通过支付宝被扣了两次。2014年11月3日,徐杰状告银行,要求赔偿6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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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支付宝扣款的前提是确认并输入手机上随机获得的验证码。徐杰的银行卡是绑在他手机上的,所以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盗窃有争议的存款是银行的过错还是存款人的过错?

徐杰在法庭上称,未经其同意,银行允许第三方通过支付宝快递取走存款,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行表示,支付宝是徐杰自愿开通的,支付宝的支付不需要银行密码,只需要支付宝密码和手机验证码,就可以直接转账。根据徐杰在公安机关的笔录,2014年1月8日,由于他想申请大额透支信用卡,徐杰相信了他朋友张默平的话,在张默平的指导下,到银行用电脑自助终端将开卡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改为张默平提供的手机号码,并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张默平,导致存款损失,银行没有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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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储户私自更改手机号码构成重大过失和损失,由储户自负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杰在银行开户申请借记卡时,与银行签订的合同规定“持卡人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到发卡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因更新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然而,徐杰对张默平的承诺信以为真,向他泄露了个人信息,并在他的指导下私自更改了银行卡上的手机号码,导致支付宝转账6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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