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08字,读完约1分钟

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同意天津渤海通汇外汇有限公司、通长外汇(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联汇有限公司等三家专营机构开展外币现钞进出境和外币批发业务。这是中国第一批获准开展此项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首批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准开展外币调钞及批发业务

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消息,同意天津渤海通汇外汇有限公司、通长外汇(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联汇有限公司等三家专营机构开展外币现钞进出境和外币批发业务。这是中国第一批获准开展此项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首批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准开展外币调钞及批发业务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促进个人外币兑换专营业务的发展,实现国内外币现金供应的多元化。根据国家外汇局批复的内容,三家加盟商可以自主决定转让的货币,并自主选择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和加盟商进行外币现金交易。

首批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准开展外币调钞及批发业务

外汇局的批复不仅明确了货币划拨和批发业务的范围,还要求三家加盟商将业务和账户与零售业务分开管理,并通过加盟商的货币划拨和批发业务专用账户进行清算。此外,规范了三家加盟商的统计报告义务和反洗钱义务。

标题:首批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准开展外币调钞及批发业务

地址:http://www.dfz1.com/dgxw/6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