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47字,读完约1分钟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赖星),针对媒体报道“凤城某女孩户籍信息有误,被要求证明该女孩是女孩”一事,江西省凤城市公安局25日回应称,办案民警刚刚接手户籍工作,并未充分了解性别的修正和变化,导致群众跑腿和受委屈。警察局随后更正了申请人的户籍信息。
吴某,一个14岁的女孩,住在凤城市小岗镇坦头村。2004年,全村进行人口信息统计时,误将她的性别登记为男性。当地派出所发现这一问题后,只在户籍簿中进行了更正,而没有在户籍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正。
2015年8月初,吴到凤城市公安局小岗派出所办理被更正为女性的户籍业务时,经办民警说要按规定提供“性别鉴定证明”。吴的母亲滕女士说,她只能通过b超来证明女儿的性别。
8月25日,凤城市公安局发表声明称,为吴某办理户籍业务的民警自2010年加入公安队伍后就一直在外地工作,直到2015年7月才接任户籍民警,对户籍业务并不熟悉。
凤城市公安局表示,近日,江西省公安厅开展了户籍整治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凤城市公安局部分户籍民警被不同程度追究责任。因此,在办理吴的性别矫正业务时,民警过于谨慎,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墨守成规,机械地照搬户籍管理规定。此外,他没有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并以更积极的方式将女孩的性别理解为性别变化,这导致他要求申请人出具性别鉴定证书。
标题:女孩被要求证明性别 警方:群众受委屈了
地址:http://www.dfz1.com/dgxw/8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