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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范春田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事项
专项资金支持11类民办教育项目
市委副书记、市长梁卫东昨天主持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和《2016年东莞市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等。
关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梁卫东指出,作为制造业大城市,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水平是东莞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必由之路。实现该计划的目标是有条件的,有基础的,并且符合其自身的发展现实。东莞位于广州、深圳和香港经济带的节点城市。“双头”生产性服务业蓬勃发展,东莞有信心、有基础更好地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产性服务业,做好政策工作,大力招商引资,努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效益好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私人办学
出台措施规范民办教育经费管理
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和规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这一办法,从2015年到2017年,市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25亿元专项资金;2016年至2020年共投资6.5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5.06亿元,镇街财政投资1.44亿元)。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11个方面,即:从民办学校购买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学位;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包括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用于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和奖励等级幼儿园;支持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标准化和学前教育标准化;支付私立学校教师的教学津贴;用于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等费用;支持优秀民办学校和优质民办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支持民办学校的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私立中等职业学校的水平;开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对口帮扶,委托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管理公办学校;在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开展高质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并应用研究和培训支持教学资源;对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支出。
《办法》提出,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不得超范围申报专项资金;除保密要求外,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应当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镇(街道、公园)和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专项资金支出完成的项目应按规定进行评估,市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重点评估专项资金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独立评估;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市教育局要收回专项资金,并在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列入违规信用记录。
生产性服务业
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达到25%以上
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和质量将显著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将高于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50%,生产性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2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集约化、集群化效果明显增强,力争形成2-3个100亿元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
加大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国内外影响力的领先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大型骨干工业企业的服务收入平均占总销售收入的10%以上。
支持项目的范围:
从私立学校购买义务教育的私立学校学位;
●支持发展学前教育(包括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用于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和奖励等级幼儿园;
●支持私立学校的标准化和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的标准化;
向私立学校的教师发放教学津贴;
私立学校教师培训支出;
●支持优秀民办学校和优质民办学校重点专业建设;
●支持民办学校的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
提高私立中等职业学校的水平;
●开展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对口帮扶,委托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管理公办学校;
●在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开展高质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并应用研究和培训支持教学资源;
对私立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激励支出。
赢得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增加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创新和创业竞赛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东莞赛区)和2016年东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作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大赛”)。与往年不同,今年的比赛主要有以下三项创新:
一是创新奖励方式,落实投资后奖励规则,即如果竞赛获奖项目在规定期限内获得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投资占股份的5%以上)或有意投资,可提供相应的投资协议和工商审批变更通知。其他信息后,您可以获得竞赛奖励基金;二是创新区域赛事,增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三是创新组织模式,加强宣传推广,实现竞争常态化、培训国际化、服务多元化。
修订生活垃圾处理厂管理办法
明确生活垃圾的范围
会议修订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了生活垃圾的定义和部门职责。据报道,原方法于2012年7月试用三年,现已到期。《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的范围,是指在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被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根据本办法,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本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的运营监管。在职责范围内,市环保局应当依法做好垃圾处理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收费标准。
标题:东莞:专项资金支持11类民办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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