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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中午放学后去哪里?如何午休?带回家?许多父母不得不去上班,中午不能离开。留在学校?许多学校取消了下午的支持。甚至,因为加班,孩子们晚上放学后的交通也成了一个难题!此时,校外监护机构自然成为许多家长的选择。然而,许多家长担心校外监护机构的安全...一个完善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方法是必要的!近日,东莞市政府正式颁布了《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今年10月14日起施行。
▲剖面图
据了解,在2014年之前,东莞大部分公立小学都实施了午休制,孩子们中午都呆在学校里。老师有义务看孩子们吃饭睡觉。这是一种家长非常喜欢的方式,但这不是学校和教师的兼职工作,长期的午休会影响教师的午休,进而影响教育教学。
从去年开始,东莞市公立小学开始逐步取消学校的下午班。结果,校外托管人的数量激增。截至2013年底,东莞共有280多个上落客站,截至今年8月,东莞共有820多个上落客站。
因此,没有具体的编制标准和管理方法。东莞现有的监护人大多分散在学校附近的街边商店和私宅,门槛低,规模小,有的只有十几个学生,存在食品、消防等诸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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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属地责任
《管理办法》所称校外学生托管机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在校外举办的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午休等托管服务的非营利性服务机构,一般指“学生中转站”和“学生托管站”。
民政部门负责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登记,指导乡镇(街道、公园)开展备案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消防、食品药品监督、住房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和属地责任管理制度。
在登记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设立校外托管机构的申请人应当进行登记或备案,然后到镇(街道、公园)消防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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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不符合要求的活动不允许
根据《管理办法》,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设在安全区域,不得与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在同一建筑内,并与危险化学品保持合法的安全距离。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和工业建筑内设置。现场核查由登记或备案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如果选址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任何活动。
《管理办法》要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当有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场所和设施,并保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和监护安全。
其中,在消防技术标准方面,新建和设置在公共建筑中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中对公共建筑(儿童活动场所)的要求,而现有机构的员工和学生总数严禁超过30人,员工超过30人的也有相应的要求。
标题:东莞父母过目!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将来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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