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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两名妇女使用假身份证在银行申请借记卡,被银行工作人员抓住,最后被开平警方以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逮捕。

1月7日14时许,开平公安局潭江派出所民警接到曙光西路一名银行职员报案,称怀疑两名妇女使用他人身份证开银行借记卡。

经调查,该两名女子分别是来自广西南宁市宾阳县的陆某某(女,23岁)和方某某(女,35岁)。两人供认,杨谋方的身份证是100元购买的,他冒充杨谋方在开平曙光西路某银行营业部申请借记卡。成功后,他计划将借记卡转卖给他人获利。

百元买身份证冒充他人办借记卡 嫌疑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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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方某某因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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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开平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信用卡条款解释》,“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支付卡,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现金存取等全部或部分功能。”本案中被两个女人骗走的“借记卡”在广义上属于这种“信用卡”。

标题:百元买身份证冒充他人办借记卡 嫌疑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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