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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朱女士和她的丈夫田看中了清远市某区一栋40平米的房子,并支付了30%的首付款。然而,几天后,销售部门通知,60%的首付款必须支付抵押贷款,否则,以前支付的钱不能退还。不富裕的丈夫和妻子急于快速赚钱,所以他们决定他们的妻子应该潜伏在金店,而他们的丈夫应该从里到外偷金子。

为凑首付赚“快钱” 夫妻铤而走险盗金店

同年12月11日,夫妇俩在佛山市禅城区张岔新一家附近找了一家珠宝店,随后朱女士去该店求职。经过三天的试验,她拿到了黄金柜台的钥匙。当月15日下午13点,丈夫田假装买首饰,吸引了店内员工。朱女士利用这一意外情况,将10条金链装进袜子和裤子里,立即逃离了金店。第二天,他们卖掉了大部分黄金。最后,警方在佛山市顺德区逮捕了这两名男子,缴获的金链总值为99,099元。

为凑首付赚“快钱” 夫妻铤而走险盗金店

庭审期间,朱女士多次落泪,说她偷金店是为了筹钱,并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因为她的丈夫和妻子无力支付房产首付款,想为他们的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读书和生活环境。法官认为,父母养育子女不是依法从轻处罚的理由,家庭经济困难也不是犯罪的理由。他们应该通过诚实的劳动赚取收入,理性地选择自己的生活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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