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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010年6月17日电(记者孙颖、实习记者张)据《中国之声新闻之夜》报道,2010年6月初,北京新浪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九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马拉多纳代言“热血球”游戏的报道。迭戈·马拉多纳的肖像和“迭戈·马拉多纳”的名字被用于游戏频道和游戏的多个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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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的网络游戏《热血球》触怒了“球王”,后者起诉新浪公司和上海九城公司侵犯其姓名权和肖像权,索赔2000万元,引起了广泛关注。今天(17日)10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裁定九城公司赔偿迭戈·马拉多纳经济损失3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1元。
一审法院认为,肖像权人人平等,但不同的人所体现的财产权却大相径庭。迭戈·马拉多纳是著名的运动员和足球教练。基于一份不真实的代言协议,上海第九城的两家公司使用了迭戈·马拉多纳的肖像和签名,这将客观上促进奥运会的推广,并产生一定的商业利益。
审判长:法院将根据支付的费用、肖像使用的时间、游戏产品的规模和观众的规模,酌情决定赔偿金额,并对第二、三被告擅自使用迭戈·马拉多纳肖像的处罚给予应有的考虑。
一审判决九城公司赔偿迭戈·马拉多纳经济损失300万元,并在九城官方网站和新浪官方网站上就侵犯迭戈·马拉多纳肖像权发表道歉声明,赔偿精神损害1元。迭戈·马拉多纳的律师葛·尤山告诉记者,迭戈·马拉多纳自己提出一元钱,这表明他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态度。
葛:因为对他来说,如果存在这样的侵权事实,他会受到很多质疑,因为他拿出了一份虚假的代言合同,这将导致中国很多人质疑他,说这样的代言收费这么低,因为那个虚拟合同的代言费很小,对他来说压力很大。在本案中,迭戈·马拉多纳先生认为,一美元只能表明他的态度和被告承担责任的态度。
迭戈·马拉多纳没有出席今天的判决,但他的经纪人唐庆辉透露,迭戈·马拉多纳本人知道此案是今天早上公开宣布的。
唐清辉:我们需要请迭戈·马拉多纳先生直接告诉他今天的判决,看看迭戈·马拉多纳的时间,因为他最近很忙,可能现在在飞机上。
法院宣判后,上海九城公司的律师李正宁表示不确定是否上诉,并强调九城公司一直认为自己在寻找迭戈·马拉多纳的经纪人。
李正宁律师:当然,在审判过程中,我们认为没有错。我们一直认为我们签了一份真正的授权协议。这个协议是让我们的经纪人去找迭戈·马拉多纳的经纪人。我们认为迭戈·马拉多纳有合理的授权。当然,迭戈马拉多纳后来否认了这一点。
据说迭戈·马拉多纳最初提出赔偿5000万欧元,但后来,在与律师讨论后,他向法院提出赔偿2000万元。与迭戈·马拉多纳的支持相比,法院对经济损失的300万英镑赔偿显然不是一个数量级。然而,就中国肖像权的赔偿金额而言,已经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律师怎么想?
葛律师::至于判决金额,因为对于马拉多纳先生的代言费,不应该在这个数量级。我们回去的时候会和他讨论的。当然,法院声明我们将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不管这个数目是否令人满意,我们回去的时候会和迭戈·马拉多纳先生商量。
这件事引起了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它是“球王”和“代言人”,还因为本案的第一被告是新浪公司。法庭怎么能判断司南的责任?让我们听听法院的意见。
审判长:第一被告新浪公司已接受第二被告的授权,并有明确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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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马拉多纳诉新浪、九城侵权胜诉 获赔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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