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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表示,东莞的五种保险费率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4月20日报道,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分阶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由国务院制定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东莞市社保局表示,东莞市的综合社会保障缴费率在国内已经处于较低水平,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调整将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市社保局表示,东莞的五种保险费率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某些类型的保险费率降低空限制

根据《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省内拥有20%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将把缴费比例降低到20%;在单位缴费率为20%且2015年底累计基金余额可支付9个月以上的省份,可分阶段降低至19%。此外,失业保险总费率从目前的2%逐步降低到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定为两年,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市社保局表示,东莞的五种保险费率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目前东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1%,其中单位缴费率为13%,个人缴费率为8%;自今年3月1日以来,失业保险率已降至0.7%,其中雇主保险率降至0.5%,个人保险率降至0.2%。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东莞的综合社会保障缴费率在全国已经处于较低水平,市社保部门表示,即使调整,也要等待上级的通知。

市社保局表示,东莞的五种保险费率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据报道,东莞的失业率、工伤率、产妇率和保险率在中国都处于较低水平。其中,仅限于将员工养老金和员工医疗保险的支付率降低空。其中,养老保险的平均参保率为14%,而其他省份的比例一般在20%左右。职工医疗保险平均缴费水平为6%,低于其他省份8%-10%的缴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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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实行了新的生育保险制度

至于实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相结合,早在2009年6月1日,东莞就已经实行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结合。只要被保险人购买医疗保险,他将自动参加生育保险,而无需支付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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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12月1日起,东莞市全面实施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根据《规定》的相关要求实施了新的生育保险制度。此前在东莞实施的与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的生育保险制度已经结束。根据有关要求,东莞市生育保险缴费率为1%,但考虑到经济运行情况,在《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初期,东莞市暂时将生育保险缴费率下调了0.54个百分点,实际征收率为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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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规定,已通过医疗确认并按规定进行医疗的被保险人,可全额报销生育医疗和生育体检费用,并可在医疗现场完成结算和报销。参保人员在产假期间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标准全面提高。

市社保局表示,东莞的五种保险费率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东莞市社保局负责人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调整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待遇标准是否改变也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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