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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开始,东莞将提高部分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惠及数百万东莞参保人员。参保人员连续参保3年以上的,每年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20%和40%,自付比例分别降至15%和30%。

本月以来,东莞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比例有所下降

目前,东莞市医疗保险基金累计余额已达到省规定的东莞市9个月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近年来,由于结构调整,东莞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率有所提高,缴费基数逐年增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不断增加,基金储蓄率相对较高。调整部分待遇标准不影响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

本月以来,东莞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比例有所下降

这一具体调整分为两部分。一是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3年以上的参保人员,每年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部分支付比例的提高按15万元以上的原基本医疗费用执行

本月以来,东莞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比例有所下降

此外,医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其中,“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且相应基本医疗费用低于或等于10万元的比例,由85%提高到90%,10万元以上的由70%提高到75%”。最后,药品的自付费用占被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20%和40%,分别降至15%和30%。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余仍按照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月以来,东莞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比例有所下降

比较前后

参保人因病住院符合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基本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按照分割比例进行补贴:

本月以来,东莞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比例有所下降

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贴20%;

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贴30%;

15万元以上,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相应的基本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40%。

标题:本月以来,东莞医疗保险待遇有所提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比例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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