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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东莞市对购买排量在1.6升以下的乘用车实行车辆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昨天,市国家税务局透露,在国庆假期后的前五个工作日(10月8日至10月13日),全市共有3180名车主享受了1244.13万元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年9月29日发布的新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排量在1.6升以下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将减按5%的税率征收。该政策还规定了福利的范围,主要用于运载乘客的车辆、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不超过9个座位的驾驶员座位,包括国内汽车、国内特种客车、其他国内客车和进口客车。车辆购置税等于票价/(1+17%)×10%。以购买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为例,购置税减半政策可节省4273元;买一辆15万元的车,在政策调整前需要缴纳12820元的车辆购置税,购置税减半后,现在只需要6410元,车主省了6410元。但是,当发票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值,且无正当理由时,计税价值应为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最低计税价值。
昨天,市国家税务局认为,在新政的影响下,预计将引发新一轮小排量汽车购车潮。根据2014年符合减税标准的新车统计,预计新政实施期间,东莞将有15.5万车主受益,购车税将减少约5.8亿元。目前,东莞国税部门已做好系统测试和内部培训工作,确保新政落到实处。
由于国庆假期是在新政实施期间,市国家税务局也表示,乘用车的购买日期是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签发日期确定的。如果车辆购置税已按照本减税政策的规定全额缴纳,超额税款可按有关规定退还。
标题:东莞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半征收5天,3000名车主减税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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