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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000字意见提出了加快上海、广东、福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借鉴和推广的措施,包括35个大项和42个小项,其中41个小项要求在年内完成或全面深化。

东莞推进自由贸易区“35”的经验介绍了涉及五大领域的42项改革

“三个率先”努力实现“三个最好”

根据《意见》,东莞将进一步推进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服务业开放和事后监管等领域的制度创新措施,并结合东莞的实际情况和粤闽津自贸区的新经验,努力推进更多领域的制度创新,形成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

东莞推进自由贸易区“35”的经验介绍了涉及五大领域的42项改革

东莞将率先在重点领域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营造国际化经营环境,在对接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力争成为中国推进自由贸易区经验最快、力度最大、成果最好的城市之一。

东莞推进自由贸易区“35”的经验介绍了涉及五大领域的42项改革

根据《意见》,针对市场体系不完善、管理服务不到位、市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立足转型升级阶段的东莞现状,积极推广相关经验。特别是要重点学习和推广对稳定增长和促进经济发展有较大作用的改革措施。

东莞推进自由贸易区“35”的经验介绍了涉及五大领域的42项改革

东莞还提出要及时、持续地把握和借鉴粤闽津自贸区的新改革措施和经验,如广东自贸区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闽台自贸区投资和贸易自由促进、天津自贸区租赁业发展水平提升等,以确保最新经验和最佳措施。同时,积极承担广东自贸区的溢出效应,尽可能复制和推广可以复制和推广的经验,不断叠加改革红利,促进改革工作的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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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任务的划分和时间表

根据《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自由贸易区改革经验的任务安排,结合东莞实际,将在不同类别推广相关措施,重点推进东莞特色改革和推广自由贸易区改革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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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改革是东莞在自贸区外积极探索的改革经验,充满东莞改革特色,符合自贸区的改革方向和精神,需要进一步推广。这种改革主要涉及16个领域。

此外,东莞将积极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主要分为三类:“持续推进”、“力争推进”和“适时推进”:东莞正在推进14个改革经验问题,需要深化和完善,需要持续推进;五项改革经验在东莞尚未推广,但东莞具备推广条件,此事对东莞意义重大。东莞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推动和落实;七项改革经验项目暂时无法在东莞推广,或对东莞影响不大。东莞市今后将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研究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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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包括改革试点的经验、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亮点

在线服务大厅在一年内完成

《意见》提出要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通过加快“两个页面”建设、完善网上服务大厅村办、优化“多重认证联合办公”网上辅助系统、拓展移动应用业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网上服务大厅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全市行政审批网上全程将得到积极推进。相关任务应于今年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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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还将推动网上审批和申报涉税事宜。网上审批目录中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在网上审批备案。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完成网上申报后,即可享受相关政策,税务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后审核和监督。这项工作将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安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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