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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下午,东莞17名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法官接受了一次残酷的“审判长”选拔面试,只有通过面试的人才能获得独立审理和审判案件的权利。这是东莞法院系统首次通过“选拔”方式选拔“审判长”,也是顺应全国司法改革深入要求的一次新尝试。被选中的“审判长”将拥有更多的司法资源和审判权力,并将对所处理的案件承担“终身负责制”。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城法院率先进行了“审判长”遴选的“面试”,该法院几个法院的17名法官参加了这一轮的“遴选”。“选拔”的目的是选拔一批审判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法官担任试点法院的审判长。审判长当选后,将担任办案法官,单独审理简易案件,担任合议庭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主审法官将有一个固定的助理法官和书记员小组来协助他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司法改革中“法官职务制度”的要求,今后法官人数将严格限制。未被选为主审法官的法官将作为法官助理参与工作,包括撰写审判材料,并且不能独立审理案件。
为确保遴选的公平公正,一审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法律学者担任法官遴选委员会成员,并为候选人设置个人发言和答疑,从审判专业能力、审判经验和审判绩效等方面综合选拔候选人。
据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思介绍,法院第一批“法官遴选”工作在东城法院进行试点,将选出13名“审判长”。原则上,当选法官将相对固定地审理某一领域的案件,并努力通过培训大量同类案件来培养更多的专家法官。选拔工作将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第一法庭道角庭和松山湖庭相继开展。当选的“主审法官”将与案件的审判质量有更密切的关系,他们将对他们所审判的案件“终身负责”。
据报道,第一法院仍在积极探索在功能区设立法院,并打算尝试在具有水乡特色的经济区设立功能区法院。
标题:东莞法官试行“竞聘上岗”竞争“独立”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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