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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东莞市被纳入试点范围。
根据《广东省东莞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的《要点》,东莞将试点虎门镇和长安镇设立城市,赋予这两个城市县级管理权限,但不设四个小组和街道办事处。
东莞市开展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的成本分担机制、投融资机制和行政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
在城镇化方面,东莞提出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90%,登记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16.5%;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91%,登记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23.5%。
在这个过程中,东莞计划到2020年实现60万本地和90万外来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市财政投入100亿元用于补助欠发达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市财政投入100亿元用于协调村级基本公共事务。
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东莞提出了虎门镇和长安镇,探索一种新型的城市建设模式。这一次,在虎门和长安的“改镇为城”的过程中,行政级别将会提高和降低。新城建成后,县级行政模式不再简单照搬,四个班子不配套,没有设立街道办事处,继续实行扁平化管理;建议在不增加组织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将市政部门和政府内部部门派驻的机构合并为几个工作部门;同时,梳理新城的权责清单,进一步简化行政和分权,直接赋予虎门和长安两个县级管理机构权力。
标题:东莞引导长安虎门“撤镇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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