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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机动车路桥通行年票收费工作按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汽车收费标准仍为每年800元。昨天上午,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机动车路桥通行年票收费新闻发布会。

东莞继续实行800年汽车票制度,不再与年度审查挂钩

据了解,今年我市的年票收费工作相对较慢。2013年全年门票总收入为9.28亿元,收缴率为68.17%。截至2014年10月14日,2014年全年门票总收入为4.83亿元,收缴率为31.72%,收费金额同比下降36.26%。

东莞继续实行800年汽车票制度,不再与年度审查挂钩

市政府副秘书长叶表示,下一步,他将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拖欠车辆款,对个人处以10万元罚款,对严重恶意拖欠车辆款的企业处以100万元罚款。

此外,东莞继续执行年票费不与车辆年检挂钩的政策,取消二手车转让和年票绑定政策。同时,年票费支付将纳入企业申请政府补贴和奖励的参考依据,并纳入正在建设的全市信用体系。

东莞继续实行800年汽车票制度,不再与年度审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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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票的作用是什么?发展城市交通促进经济繁荣

叶表示,东莞实行年票制对城市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的收费公路政策在20世纪80年代初普遍实施。自2005年以来,市财政投资建设了东莞大道延长线和环城路等主干道;通过“贷款修路”,政府偿还了修建的官场公路和官龙公路等公路。路桥收费是通过“还贷”的方式依法收取的,用于偿还路桥建设贷款本息,为公路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对提升东莞交通网络、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繁荣起到积极作用。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我市正式试行年票制,对本地机动车辆每年征收一次年票费,方便了市民。

东莞继续实行800年汽车票制度,不再与年度审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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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票制度合法且合规吗?《公路法》赋予东莞合法权利

叶在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东莞市年票制度的相关法律依据,表示东莞市目前实行的年票制度是合法和合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条,“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控制收费公路的数量”,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贷款或者企业、个人集资修建的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赋予东莞实施“贷款修路、贷款有偿”的合法权利。

东莞继续实行800年汽车票制度,不再与年度审查挂钩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政府还贷公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和统一还款。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度可以在一定区域内实行,明确了年票制度的管理模式。

东莞继续实行800年汽车票制度,不再与年度审查挂钩

《东莞市机动车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了东莞市年票制度的收费行为。

同时,东莞市收取的年票费是省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18个地级以上城市试行年票制度,东莞市就是其中之一。收费标准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经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自2006年起,经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批准,省人民政府批准每两年在我市更新一次年票制度。自2008年以来,东莞市颁布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东莞市机动车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征收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进一步规范了东莞市实施年票制度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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