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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最近发布了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的最新标准。其中,“经营者相互勾结,操纵市场价格,导致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将从重处罚,最高罚款500万元。
东莞市实施的“操纵市场价格”的处罚标准采用《价格法》规定的上限,对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予以严厉处罚。根据裁量基准的分析,从重处罚的情形主要是针对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或反复查办犯罪、伪造、变造、转移或销毁证据等行为。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商品也是从重处罚的依据。
此外,自由裁量权标准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例如,国庆节通知长途客运企业擅自提价,最高罚款50万元;除了运输,其他运营商也受到限制。情节严重的,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小型企业也必须小心不要踏上红线。如果价格没有明确标示,他们将被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重罚。
标题: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营者提价的最高罚款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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