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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日前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取消,市物价局昨日回应称,虽然价格调整不受控制,但要求开发商明码标价,加大对价格欺诈的查处力度。
自2011年起,我市开始实行房价备案,规定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目前,随着备案制度的取消,房价的下跌不再受到控制,但如果房价上涨“离谱”,我该怎么办?一些市民开始有这种担心。
对此,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黄表示,物价局将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恢复房价备案等措施将需要市政府统一部署。
现在,在取消房价记录后,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房地产销售过程中价格行为的监管,加大对价格欺诈的查处力度黄对说道。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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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莞物价局回应公众对“房价快速上涨”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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