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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电为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树立和维持监督管理者廉洁工作、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日前,中国银监会党委向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提出了“约法三章”,向银监会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提出了法定职责

【要闻】银监会“约法三章” 履行监管职责有"三不得"(图)

一、不得超越职权参与被监督机构的授信(包括贷款、担保、承兑、折扣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

二、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督机关的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事项。

三、不得接受监督机构公款支付的宴会、高成本娱乐(健身)活动、旅行假期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证明书、贵重物品等。

中国银监会党委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严格遵守上述“约法三章”,并且在内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关”,不得接待和送礼,不得违反规定接送。

中国银监会党委率先向各级领导成员树立榜样,以身作则,要求遵守《约法三章》,欢迎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表示认真接受。

中国银监会纪委、监察局还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对《约法三章》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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