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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武汉5月21日,由于电力预防措施不足,发生了“SARS”疫情,湖北嘉鱼县包括县长骆传勇、两位县委副书记在内的12名官员,日前受到了中国共产党咸宁市纪委员会、咸宁市监察局不同程度的处分。
5月18日,嘉鱼县潘家湾镇潘家湾村村民张某临床诊断为非典型肺炎病例。 张某是“五一”期间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是隔离监视对象。 在其身体不适的治疗中,该县未进行早期发现、早期报告、早期隔离、早期治疗,大量人员与患者密切接触,发生了疫情。
咸宁市纪委报告中国共产党咸宁市委批准,决定对中国共产党嘉鱼县委副书记、县长骏传勇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县委副书记程功武、祝儒袖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刘智毅被行政记录,县卫生局局长杨敏、副局长徐锋、潘家湾镇党委书记熊武华、市长余洪煌被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另外,嘉鱼县统一战部副部长汪成武、县党史办理副主任丁从剑、潘家湾镇党委副书记郑裕荣、潘家湾镇党政办理主任刘守南被撤职。
标题:【要闻】湖北嘉鱼县防疫不力 县长等12名官员受到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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