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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自7月1日起,东莞将全面实施一系列新政策:人们将食品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未来生产的膨化食品中不再使用含铝添加剂。社会保障有两项调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如果万信人回国就业,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联系将有据可依;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如需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每月到社保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否则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此外,公民的知情权将进一步扩大,法院的有效判决文件要求在7天内在网上公布,但东莞各级法院普遍反映“这有点难”。在交通方面,没有环保标志的汽车应该被限制在环形道路上行驶,但是社会风险评估没有完成。
获得失业保险需要每月核实一次
发行人: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实施日期:
2014年7月1日
主要条款:
要领取失业保险金,你必须每月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核实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停止支付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未按规定办理领取手续的,视为再就业。
简介背景:
这是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制定的新规定。
遗嘱执行人说
虽然月度核查程序有些麻烦,但这是省里的统一规定,我们必须遵守。同时,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予向上反馈。——东莞市社保基金中心副主任麦凌锐
解读新政
新规定在哪里?
1.月度核查:失业人员应每月持身份证、失业证或农民工就业证到社会保险机构进行资格核查,并说明求职、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情况。
2.如实反映:再就业、移民、应征入伍、达到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服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三次拒绝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等。,凡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如实申报。
3.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办理资格认定手续的,视为再就业。
提醒
从7月1日起,失业保险福利将从当月调整到下个月。过渡期内于7月1日前已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2014年7月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将于8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审核程序仍按原办法执行。
申请程序
1.失业人员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失业保险
2.社保机构对数据进行审核,并出具《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对符合条件的进行核付处理
3.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存折等证件,将于本月15日后在当地银行的任何一家分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征缴程序中没有户籍,原申请手续逾期扣款的规定已被取消。
标题:自7月1日以来,东莞很多新政策都实施了养老保险,这是最贴近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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