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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的房地产市场正在蓬勃发展,中介行业也需要加强监管。记者陈玉琪照片
提供虚假房屋吸引顾客,在交易中非法赚取差价...这些都是被房地产中介行业批评的行业混乱。随着近期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中介行业的不规范经营行为问题更加突出。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屋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不得强行约束金融服务,建立不可信中介机构“黑名单”,禁止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进入。据了解,东莞市也将咨询上级部门的建议,并将推出更详细的条例,以整顿行业。
售出的房屋应在2天内拆除
“每次路过一家中介店,我都会看到一个价格非常好的‘竹笋菜’,但当我走进这家店时,我已经把它卖了。在线检查也是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怀疑该中介是否故意使用低价光盘来吸引顾客,以及是否涉嫌提供虚假物品。”很多想买房的人,比如东城的郑小姐,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刚刚出台的关于中介行业管理的“新政”,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格的一次,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明确规范了行业发展。《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房屋信息发布的管理”。
“对于已经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应在签订房屋出售或租赁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商店和网站等分销渠道中删除上市信息;对于委托人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各种渠道清除上市信息。”
需要实名才能在线发布列表信息
此外,《意见》还要求中介机构发布的上市信息应“真实、全面、准确”,通过商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上市信息应保持一致。房地产经纪人在网站和其他渠道发布房屋信息时必须有真实姓名。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业主书面委托的上市信息,也不得隐瞒影响房屋交易的抵押等信息。”
东莞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的郑浩辉表示,在《意见》发布后的第二天,东莞市住房建设和房管部门与房地产经纪协会的相关领导及其他业内人士进行了座谈。他们将咨询省住房和建设厅的上级部门,然后制定具体的规则,以适应东莞当地的实际情况。至于房屋的真实性,他也坦率地说,“一个一个地监管真的很难,要营造行业自律的氛围。也有一些中介平台展示了房地产的旗帜,表明该行业有标准化的趋势”。
不可信的中介将被列入“黑名单”
意见中还提到了对中介机构的具体监管方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相关部门应通过信息共享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其从事各种房地产中介服务。
有关部门对中介机构的违法决策和“黑名单”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公示。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要共同落实市场和行业禁止措施。
焦点
“首付”在东莞并不常见
今年年初,一些中介机构与金融机构联合推出了“首付贷款”。中介以“低门槛”为诱饵吸引客户,然后与金融机构合作,为一些付不起30%首付的买家提供高息贷款。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高额贷款,银行可能会收回。这种行为不仅危及社会稳定,还会间接推高房价,造成房地产市场泡沫危机。
新条例还建议“中介机构不得强迫客户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在一起,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非法金融产品和服务,如首付贷款,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费用或变相收取回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郑浩辉表示,像“首付”这样的中介和金融结合在东莞并不常见,但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这种合作通常是灵活的。金融机构不一定长期服务于房地产所在地,因此更难调查和收集证据。”他还说,今后,许多部门必须共同努力,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标题:东莞出台了“最严格”的中介监管条例,讨论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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