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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2014年,广东省(不含深圳)以627起投诉位居第四,占6.33%。
如何应对投资者的需求?如何实施投资者保护工作?《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获悉,近年来,广东省证监局将申诉处理作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尽力保护投资者权益,热情细致地为投资者服务”的工作方向,提高了申诉处理的规范化水平。构建多元化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渠道,深化申诉处理窗口服务功能,加强投资者宣传教育,积极履行投资者保护职责,做好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把关人”。
上诉的处理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广东证监局坚持申诉处理质量第一,力求完美,确保处理结果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群众的考验。
据《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为提高申诉处理的规范性和精细化,广东证监局研究开发了具有查询、统计、分析和跟踪功能的电子信访处理系统,确保每一件投诉和咨询事项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处理。同时,针对投资者的需求,实行“双核心、双审”机制,即投资者的回复由法律事务部和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复核,并经各分局主要领导批准,以确保投资者的回复合法、合理、合理,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接受。
此外,广东证监局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涉及17项业务的60多类问题制定了标准化的应对参数,并对每个应对参数进行了反复讨论和认真审阅,以确保政策到位、指引清晰明确,为投资者提供有益的帮助。
在日常走访中,广东证监局确立了“零拒绝”的工作原则,即投资者的各种投诉和咨询要求不能简单地被拒绝。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合理要求,要求“办理到位、解释到位、帮助到位”;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项,还必须向投资者提供明确的指导。为此,广东证监局收集整理了近70个相关部门的投诉和举报,供投资者查询和使用。
目前,广东有1400万投资者,约占全国的1/10。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十分活跃,交易中存在许多问题和纠纷。广东证监局感受到中小投资者的困难,积极伸出援手。
在资本市场利益格局复杂、投资者需求日益多样化的今天,依靠有限的行政资源难以有效应对投资者的巨大需求。广东证监局利用这一形势,积极向市场经营者传递压力,向行业组织、仲裁机构和司法部门“借力”,努力构建多元化的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机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广东证监局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向法院提供了相关损失计算方案供参考。同时,还采访了佛山照明的高级管理人员(报价00541,咨询),要求公司积极配合法院,促进案件顺利结案。
在广东证监局的大力推动下,2014年11月,相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责令佛山照明赔偿首批930名投资者共计5931万元。这是近7年来a股市场最大的民事索赔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在广东省证监局的监管下,仅辖区内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就通过协商和调解赔偿了900多名投资者近500万元的损失;通过诉讼和仲裁向投资者支付了超过1600万元的损失。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申诉处理-投资者教育联动”的工作机制带来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在非相关投诉方面,2014年广东省证监局收到的投诉和举报数量同比下降84.7%,投资者识别非法证券活动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明显提高。
标题:投资者保护的“广东样本”:当好看门人和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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