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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消息“3万元?不能活了,不能活了!”车正操在电话里说。

原来,2010年11月,车正锁的父母在省会胡亥星城20号楼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新房子。然而,由于这对老夫妇身体不好,他们再也没有留下来。今年国庆节,车正锁女士想让父母住新房子,于是她和姐姐一起去胡亥兴城置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但她没想到的是,两年半的时间里,房产、供暖和其他杂项费用高达3万元。

新房两年半未入住 欠费竟达3万元

经询问,车正锁女士了解到,由于胡亥兴城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和取暖费是100%,所以成本很高。车正锁女士很困惑。她在省城翰林华庭买了一套房子,去年入住时还收取了物业费和取暖费。翰林华庭的物业公司明确告诉她,物业费是70%,取暖费是50%。

新房两年半未入住 欠费竟达3万元

车正锁女士无法接受。虽然胡亥兴城置业公司在2012年底给车正卓的妹妹发了一条短信提醒她入住,但她没有拿到房子的钥匙。

随后,记者从《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了解到,“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给购房者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后,如未实际使用,业主应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的70%。在集中供热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30天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供热协议,并支付总供热费用的50%。”

新房两年半未入住 欠费竟达3万元

青海丁于美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业主没有拿到房子的钥匙,而是收到一条短信提醒他留下,公司会根据“钥匙归物业管理”的情况来处理,也就是说业主已经留下了。因此,物业费和取暖费按10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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