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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河南一家油墨公司急需资金,两人策划了一个“美丽的陷阱”,通过洗钱来赚钱。最后,他们成功地从公司拿走了1300万元。昨天,两名男子因涉嫌欺诈在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在审判过程中,他们有一个承认错误的良好态度,但他们都把责任转移到对方身上,他们以前的朋友成了“敌人”。
去年1月,在得知河南新乡一家油墨公司急需资金后,胡某和他的朋友罗某预谋诈骗。此前,罗曾介绍,香港一家资本公司未能与一家油墨公司进行融资谈判。七个月后,罗等人又以洗钱的名义联系了墨公司。胡假装是一个富有的台湾商人,联系了这家油墨公司。胡以帮助兑换港币为由,要求该公司在香港开设账户,以方便双方付款。
9月26日下午,罗利用总公司的支票和在香港银行系统支付账单的时间差,将总公司的2000万元人民币支票汇入公司名下,并将28000元现金转入其账户。公司通过银行查询汇款后取出罗。“当时讨论的是用现金交易,这样就没有把柄了。同一天,7箱共计1300万元的现金被转移到胡租来的车上
一个月后,他们被警方逮捕并绳之以法,警方追查到超过810万元。
昨日,罗某和胡某因涉嫌诈骗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审判主要集中在谁是主犯的争论上。
在审判过程中,这两个人态度很好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他们都把责任转移到了对方身上,他们以前的朋友成了“敌人”。“我是受胡的指示。他和油墨公司谈了洗钱的事。我只知道他要我在香港准备一张支票。”对此,胡反驳说,他只来过香港一次,对香港的银行票据制度一点也不熟悉。而且,罗还想冒充台商,跟油墨公司谈融资。
在这方面,控方认为两个人争论谁是主犯没有实际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两者缺一不可,它们构成了整个骗局。两人都是主犯,在审讯过程中,他们无法通过推卸责任来逃避确凿的证据。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许多异议,没有给出量刑建议。
该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宣布。
标题:两男子布下洗黑钱骗局诓得1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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