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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将“丢失”,理财产品将被赎回,但它们将遭遇“转脸不收账”;P2p正在消失,消费者没有办法抱怨...金融消费领域出现混乱,如何保障人们“钱袋”的安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伞”的行为。

评论:别把百姓兜里的钱当“唐僧肉”

随着中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消费领域的权益侵害呈上升趋势。环顾四周,年化回报率超过20%的“无风险”理财产品在小胡同、出租车和地铁车厢随处可见。金融机构创造了各种金融产品。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和专业优势,他们把老百姓的钱看做“唐僧肉”,却忽视了信息披露的义务,有的甚至故意骗取消费者的钱。

评论:别把百姓兜里的钱当“唐僧肉”

这方面的案例比比皆是。杭州多家商业银行42名储户的9505万元存款“不见了”;深圳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吸引了高利率,9000人和8亿资金深陷骗局;深圳中汇辛颖和广州中泽容晖的私人理财计划涉嫌诈骗7亿多元...更严重的是,纠纷发生后,金融机构经常“推走它”,消费者没有办法投诉。记者接触到的许多案例都被银行忽视,法院挠头,消费者难过。

评论:别把百姓兜里的钱当“唐僧肉”

金融消费领域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不严格,部分金融从业人员在高额佣金的诱惑下走投无路,违法违规屡禁不止。该意见明确提出了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如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这对金融领域的许多痼疾具有重要意义。

评论:别把百姓兜里的钱当“唐僧肉”

然而,这把“剑”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取决于意见能否转化为真正的政策并付诸实施。面对金融机构,消费者是一个绝对弱势的群体。只有确立“有错必有责”、“有错必有罚”的原则,强化事后的赔偿和惩罚,才能真正树立金融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防止消费者口袋里的钱变成可以随意拿走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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