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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4日报告称,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进行许可,并要求保险机构建立风险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制度。

保监会:将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施牌照管理

《通知》梳理了保险机构现有的投资能力,借鉴国际经验,基于渠道,提出了股票投资能力、无担保债券投资能力、股权投资能力、房地产投资能力、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和房地产投资计划。产品创新能力和衍生产品应用能力明确定义为保险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要求保险机构建立风险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制度,对投资能力建设落实风险责任,并对各类投资能力进行备案。

保监会:将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施牌照管理

中国保监会还优化调整了保险企业投资能力建设,允许保险集团整合内部资源,构建统一的股权和房地产投资专业平台,简化股权和房地产投资能力的现场评估程序,不要求保险企业购买自用房地产或投资股权进行能力备案。

保监会:将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施牌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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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拳”政策促进了保险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率

加强投资能力建设是保险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中国保监会遵循“前端开放、后端控制”的总体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强风险监管,有利于推动行业提升保险资产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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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放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中国保监会1日正式发布债权发行登记制度;这一次,保险投资的“许可证管理”得到加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创新试点将在近期启动。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组合拳”的出台,不仅有助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也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保险公司才能更好地把握新的投资渠道和投资工具,真正提高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沈明)

保监会:将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施牌照管理

作者:沈明

标题:保监会:将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施牌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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