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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清理和检查政府建筑和大厅的通知》。自1988年颁布第一个《建设限制令》和《建筑和会堂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以来,在过去的25年里,已经颁布了10个国家《建设限制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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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喊”,但超标准的豪华写字楼仍在各地拔地而起。今年以来,近10栋豪华写字楼被媒体曝光。例如,正在封顶的湖北省孝感市地方税务局大楼,人均建筑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是国家省部级机关办公面积标准的近10倍。
国务院办公厅明确了此次整治的两个重点:今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成立后,新批准或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新一届国务院成立前,已经批准开工建设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
严格地说,目前已经建成的豪华办公楼不在这次清理的范围之内。然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朱表示,在过去25年里,10个国家文件封锁了豪华办公楼的资金来源和审批渠道,并巩固了建设规模。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超标准的豪华写字楼仍然可以“通过考验”,这值得反思。
朱表示,只有揭示超标准豪华写字楼的“突破”轨迹,破译它们是如何获得资金和审批程序的,才能彻底封杀“中国风”。新京报记者王伟
如何通过审批?
总之,欺上瞒下。或者先开始工作,然后填写手续;或者说实话,它叫做“培训中心”,实际上是一座办公楼。
越权审批“一路绿灯”
如何通过超标准豪华办公楼的审批。对此,原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曾总结说,“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提高建设标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
郑州市惠济区的办公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的例子。
该办公区投资约1.5亿元,占地约530亩。办公区部分为菜地,应按规定经民政、土地等部门批准。然而,在2003年,没有获得任何批准文件,它破土动工。
建设开始三个月后,汇基区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土地使用申请书》,称汇基区召开了常委会,决定将办公区迁至新的办公区,并“专门办理了征地手续”。据新华社报道,上级政府“通过‘完善的程序’承认了既成事实”。
在2007年第一次清理整顿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兰州市财政局办公楼,也是违规审批的代表。根据《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办公楼和职工住宅不能同时建设。然而,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由办公楼和住宅楼组成。从建设到投入使用,没有阻力,“一路绿灯”。
土地、规划等部门都允许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对此,中央纪委等七部委联合发文批评,“兰州市财政局违章建筑,市发改委违章审批项目”。
打着“偷梁换柱”的幌子
除了非法审批外,地方政府经常以“偷柱”“培训中心”“营业场所”的名义建房。2007年曝光的河南省濮阳县纪委办公楼就是这一类的代表。
2004年,濮阳县纪委以建设纪检干部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为由,申请办公楼项目立项。征地时,有人要求公布批准文件和具体的补偿标准,得到的回答是:“征地是因为县纪委想建一个干部培训和廉政教育中心,希望大家支持国家的廉政建设。”
直到竣工,群众才发现所谓的“教育中心”实际上是县纪委的豪华办公楼。县纪委也擅自改变了一些国有土地的用途,并修建了职工住宅,包括10套两层别墅。
不久前,湖北省孝感市地方税务局综合业务大楼也陷入了“偷梁换柱”的问题。
根据招标文件,综合商厦总建筑面积约为23000平方米,已获孝感市计委批准。该局现有员工100多人,人均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超过省部级办公楼标准。
对此,孝感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批准的是商业建筑,不是写字楼。”
营业场所算办公楼吗?朱说,如果不行,所有的窗口服务单位都可以建豪华办公楼。
如何获得资金?
如果你手头有钱,你会偷偷挪用;如果你手头没有钱,你可以把它收下来,或者用土地换钱。
挪用资金+“小金库”
过度豪华的办公楼每一次都要花费数亿元。钱从哪里来?刘锡荣总结说,一些地方政府不惜借钱,甚至挪用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
挪用资金是最常见的方法。例如,前交通部用8400万元的汽车购置税专项资金为公路科学研究所建造了一座办公楼。
更多被挪用的资金也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土地租赁。据审计署统计,2004年至2006年三年间,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市和所辖28个县市非法挪用土地出让金建楼建厅,补偿资金达52.33亿元。
然而,许多地方政府直接从“小金库”里取钱。据介绍,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办公区“阜阳白屋”部分建设资金来自“官办企业”安舒公司。
此外,“摊派”被地方政府广泛用于筹集资金。
濮阳县纪委在修建办公楼时,以“求助”的名义,要求一些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和县级单位给予“支持”,直接收缴了106万元。
上个月,当河北省藁城市质监局正在修建一座办公楼时,它向当地的食品、化工等企业讨钱。“持证企业5万元,无证企业10万元”。目前,藁城质监局已展开调查,办公楼已从原计划的10层减少到7层。
“建筑用地”
除了上述“拿钱”的手段,“与开发商和其他企业合作”和“以地换楼”也是常用的方法。根据国家审计署的报告,从2004年到2006年,在包括北京、天津和上海在内的11个城市,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了“以土地换项目”的行为:政府要求开发商建设公共设施,如政府办公楼和公共道路,条件是要向开发商提供一定面积的商业用地使用权。
上个月中旬,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工作委员会办公楼被曝光,不仅超标,“人均办公面积453平方米”,还涉嫌资金来源“置换”。据报道,武当山特区首先以每亩7万元的价格向武当山太极湖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了3000亩土地。太极湖公司将获得的3000亩土地作为抵押贷款,用于预付工程款。
对此,武当山特区负责人表示,裸露的建筑是武当的旅游开发中心。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武当山天一公司等30多个单位通力合作。
这位官员没有回应具体的筹资方式,并留下了一个问题:如果政府和企业在同一个屋檐下工作,该建筑能排除办公楼的属性吗?
此外,审批和开工时间都在2010年。但是,根据2009年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应对金融危机,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建筑和大厅。武当山特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标题:媒体揭政府豪华办公楼经费:向下征收 土地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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