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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溪市房地产开发商翁某收购了136亩商业和住宅开发用地,但由于开发资金短缺,他有了利用高利息折扣的想法。据朋友介绍,翁在鹰潭市遇到了银行职员秦,三人合谋。银行职员秦向翁提供了一份空白色定期存款证明,翁伪造了一份定期存款证明。存款人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时,秦向存款人出具了伪造的定期存单,同时将存款人的定期存款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借给翁。翁答应只要得到资金,就给380万元的好处。
今年年初,在年收益率超过30%的高利率诱惑下,融资中介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为翁找到了4300万元。根据事先约定,银行职员秦向存款人提供了伪造的银行存款证明,所有款项均以汇款方式借给翁。
今年2月,鹰潭市月湖区公安局接到该行举报,称该行在办理客户存款业务时发现伪造存款证明3500万元。接到报警后,警方控制了负责办理存单业务的秦和几名储户。今年4月,该案件被公安部列为监管案件。经过3个月的调查取证,该案主要嫌疑人全部被绳之以法,7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借款储户的全部定期存款共计4300万元已被追回。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部门起诉。
标题:银行职员伪造存单非法吸储 涉案金额高达4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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