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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应在雇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为每个工人办理个人银行账户(数据图)
在建房地产拖欠工人工资,预计将通过该系统有效解决。目前,《东莞市建筑工人工资支付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完成对外咨询,预计将于近期颁布。
这个特别账户只支付工资
企业不准提取现金
《办法》明确要求建筑企业设立职工工资专用账户。根据《办法》,“职工工资支付用户”中用于单独账户管理支付职工工资的资金,除支付职工工资外,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或提取现金。更重要的是,信息化建设部门的职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可以查询一下。
《办法》还规定了开立特别账户的程序和时间。也就是说,建筑企业在办理“建筑企业承接业务登记”时,建筑企业和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应依法分别设立“支付工人工资专用用户”(银行开户证明)。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和其他专业分包企业不设立专用用户的,必须书面委托建筑总承包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该办法,建筑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还应在雇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为每个工人办理个人银行账户。
《办法》还规定了处罚措施。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工资特别使用者”支付工资或者未按时支付工资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在建工程的相关手续。
防止挪用欠工人的工资
“该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本市建筑领域工人的工资支付行为,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莞市暂行办法》只是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的地方性操作规程。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在目前的工资支付程序中,大多数施工单位都是以现金方式结算工人工资。中层关系太多,可能导致承包企业挪用或拖欠工人工资。该负责人表示,措施实施后,将设立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工资,住房和建设部也可通过银行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防止施工方或分包商挪用和拖欠工人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东莞部分乡镇和街道率先实行了职工工资分帐管理。下一步,《办法》经市法制局审核后,可在全市正式实施。
标题:东莞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工人的工资必须由专门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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