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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些加工过的谷物产品被列入禁止在小作坊生产的目录,但由于濑户面粉和河粉是当地的传统特色,小作坊仍然可以照常生产。3月30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东莞市小型食品生产加工车间禁止生产的食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31种食品被禁止在小作坊生产。
4月26日前,公众可点击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并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dgfda22337890 @ 126邮寄地址:东莞市程楠建设路1号东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邮编:523072)。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应标有“东莞小型食品生产加工车间禁止食用的食品种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字样,以征求意见。
31种食物被禁止生产
根据《征求意见稿》,除《广东省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外,东莞市禁止生产31种食品。
这些种类的食物包括加工谷物产品、食用油和脂肪及其产品、肉制品等。,每个类别都被细分。例如,有四种加工食品,如小麦粉、大米、挂面和其他加工食品,而肉类产品分为腊肉、卤汁、熏烤肉、熏香肠和火腿以及发酵产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出了禁止生产的具体理由。记者注意到,大多数食品被列入目录主要是因为行业标准高,生产设施设备落后,生产过程缺乏标准化,生产过程可控性差。小型车间一般不配备基本检验设备,不具备自检能力,不能进行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等工作,属于高风险产品。例如,食用油可能含有超标的非法食用油和致病菌,而碳酸饮料、冰淇淋和其他食品的生产和储存门槛很高,这使得小作坊难以控制其质量。
此外,保健食品、特殊医用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已被列入全省禁止小作坊目录,并由此直接进入“黑名单”。
一些食物可以放松进入条件
与其他城市发布的禁止目录相比,东莞更加严格。东莞已全部被列入酱卤肉制品、熏肉制品和烤肉制品的禁止目录。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腊肉、酱肉等肉制品都是高风险食品,存在以“死猪”为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风险。
根据当地食品加工的实际情况,《征求意见稿》适当放宽了部分食品的条件。记者发现,例如,传统手工面条、米粉、河粉、传统腊肉(包括烧鹅和盐水)、红烧猪肉和烟熏烤肉制品,这些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是当地的传统特色,应该允许生产。然而,由于腌制泡菜和自然风干的干鱼的简单工艺和传统消费习惯,允许生产。
此外,虽然发酵豆制品和其他种类的豆制品对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控制有很高的要求,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没有禁止在小作坊生产豆腐(油煎豆腐)和腐竹。根据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这是因为人们对豆腐和腐竹有很大的消费需求。
标题:东莞禁止小作坊生产31种食品和一些传统特色食品“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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