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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解决无账户人员注册账户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认识无账户人员注册账户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

未来,东莞的这八类“黑户”将能够正常定居

切实维护依法登记的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依法进行户籍登记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非户籍人口户籍问题,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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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我们坚持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每个公民合法注册账户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实施非户籍人员户口登记政策;坚持综合配套,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解决非户籍人口户籍问题,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民族管理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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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依法注册账户的具体政策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户籍政策,严禁设置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前提条件。加强户籍管理,全面解决无户籍人员的户籍问题,有效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国家户籍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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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了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户籍人员、未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的非户籍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被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后账户被注销的人员以及农村地区。因婚姻关系被取消原户口的人员、失去户口迁移证件或超过有效期的人员、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非婚生的非户口人员、无国籍人员和其他非户口人员都有依法登记户口的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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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无户口人员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开展深入调查,摸清本行政区域内非户籍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规范受理和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非户籍人员登记。要集中清理不符合本意见精神的政策措施,认真修改修正案,坚决废除废除。有关部门要抓紧按程序修订户籍、流浪乞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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