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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昨天举行了2015年价格工作新闻发布会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于下月实施
下个月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将会上涨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的相关消息,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于今年5月实施。
据悉,从2014年3月1日起,东莞市建立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与污水处理收费率同向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听证会后通过的方案,当年收费水处理率变化超过2%且最后调整时间达到或超过1年时,市物价部门启动价格联动机制。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黄解释说,根据市水务部门确认的统计数据,今年的水处理率将提高到75%,污水处理费也将相应提高。
调整后,居民用户费由每吨0.84元调整为0.90元,上涨0.06元;非居民用户由每吨1.09元调整为1.17元,增长0.08元;特殊行业由1.26元调整为1.35元,增长0.09元。
以黄为例,如果按每户月用水量11吨计算,新标准实施后,每户月支出将增加约1.26元。
阶梯气价和水价:年内将建立阶梯气价和水价体系
今年年底前,物价部门将提高阶梯水价和天然气价格。
陈志超表示,今年,我们将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建机制”的原则,合理分等级确定用气量,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到2015年底建立全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体系。
由于我市在2014年只调整了住宅燃气价格,这次主要是建立阶梯价格体系,不打算调整住宅燃气价格。根据国家和省的指导意见,居民用气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用气量占本地区用户月平均用气量的80%、95%及95%以上,各等级用气价格不高于1:1.2:1.5。这个比例是固定的,即80%的用户正常付费,而用气率在80%至95%之间的用户付费乘以120%至95%。目前,发展和改革局正在对用户的用气量进行研究。
在水价方面,根据国家对住宅用水阶梯价格体系的指导,用水阶梯至少应设置三个等级。一级推荐水量为每人每月4.6吨,二级推荐水量为6.7吨。每级阶梯的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我市现行阶梯水价体系与指导价有所不同,将进一步完善。
“阶梯水价在我市试行较早,但管理工作尚未到位。大多数城镇和街道仍不完善,需要进一步推广。”陈志超说。
标题: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供水价格调整计划将在不同地区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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