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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支付1万元以上的保险费,保单不是给司机本人的;大型出租车公司有集体保险的回扣,这些回扣也被公司的人拿走了。”日前,记者接到东莞祥云汽车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公司”)兄弟的投诉,质疑祥云公司要求的保险不合理。
对此,祥云公司经理邓回应称,自2009年起,市物价局重新审批出租车合同,降低了合同成本,要求出租车司机自行购买保险,督促司机安全驾驶;保险费由保险公司确定,费率和支付标准根据风险数量确定。
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表示:根据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出租车公司和承包商应就保险类型、保险金额、责任和费用分担方式等达成一致。在合同中,并按合同执行,做到公平、公开。购买车辆保险的出租汽车公司应按实际保险费(扣除各种折扣后)向承包商收取费用,不得从中获利。
哥哥抱怨说他没有看到保险单发票,也不知道具体的保险项目
王先生是祥云公司的出租车司机。2013年9月,他从祥云公司租了一辆出租车。接管后,出租车公司要求其支付1.3万元的年度保险费。据报道,这13000元包括“交通保险”,出租车司机个人保险和出租车财产保险。一年后(2014年9月),王先生再次缴纳保险费人民币13,000元。
据王说,2009年之前,东莞的出租车司机不需要缴纳保险,保险由出租车公司支付。2009年后,出租车司机突然不得不承担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持续上涨。"东湖出租汽车公司的保险费用达到每年15000元至16000元."王先生每月要向祥云公司支付9600多元的租金,压力很大。现在他每年要支付13000元的保险费,这让他不知所措。
“高额的保险费用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当公司要求我们支付保险费时,我们当时没有提供保险单和发票,只提供了一张保险卡。我们不知道支付了哪些项目,为什么我们需要这么多钱。”
东莞东湖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说:“前些年的保险是公司买的,与司机无关。在过去,当公司购买它时,它基本上是五六千元,当它被送到司机那里时,它基本上每年上涨1000元。今年,保险费用突然升至1.5万多元。”
港龙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也表示不满:“在广州和深圳,出租车保险是由出租车公司购买的。为什么东莞需要出租车司机来买它,而且每年要花一万多元?我没有看到保单,也不知道具体的保险项目。”
公司对司机保险费的反应可以避免“大锅饭思维”
对于出租车司机反映的情况,祥云公司经理邓回应:从2009年起,物价局重新批准出租车司机承包经营出租车的合同,降低了月承包费,保险费用由司机自己承担。“出租车司机应该自己承担保险费用的原因是为了避免陷入同样的困境”。
经理邓解释说:有些出租车司机在路上开车时不会这么小心,因为他们有公司为他们买保险。无论如何,如果出了问题,他们将由公司购买的保险来支付,这是不合理的。在让他们购买自己的保险后,他们会被要求小心驾驶。"因为保险费用是由保险公司设定的,所以事故的数量可能会很高."
邓经理介绍:祥云公司承保的保险包括交通保险、会员责任险和车辆保险。这里有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单没有发给出租车司机的原因是:每辆出租车每年都要接受年度审查,而“交强险”保险单将交给司机进行年度审查。其余时间,“交叉保险”政策将由租赁公司保管;会员责任险和车辆险应放在公司内,由运输部检查。经理邓说:“每个司机手里都有一张保险卡,保险卡上清楚地写着保险费,所以根本不存在账户不透明的问题。
一些出租车司机质疑道:大型出租车公司有集体保险回扣,这些回扣也被公司的人拿走了。对此,邓经理表示:祥云公司与人寿、太平洋保险等有保险业务合作。由于长期合作和数量大,保险公司已经给了30%的折扣。“与其他公司每年13000元或15000元的保险费用相比,我方只需要10047元,这已经是最大的折扣了”。
与此同时,邓经理强调,事故发生后,部分出租车司机到公司报销,部分报销费用被扣除的原因是保险公司,公司会全额支付司机。“例如,PICC(人寿保险),他会做出这样的约定,一辆汽车在一年内发生三次事故,当事故发生后索赔,他会给你一定数额的‘免费赔偿’,并在第四次事故后支付。商定的数额少了一点,第五次甚至更少。”
一位不具名的保险业人士表示,如果出租车司机每年必须支付超过1万元的保险,保险范围将包括汽车损坏、抢劫、第三方、玻璃、刮痕和车上人员。一些大型出租车公司为大量车辆投保,收取高额保费,这可能会导致一定的回扣。该人士表示:“对于出租车保险,保险费用一般较高,每月1万元也很常见。如果每辆出租车的保险金额超过1万元,最高可支付100多万元。有些出租车风险很高,保险公司不一定愿意经营出租车业务。”
运输局表示,双方同意在合同中分担保险责任
针对出租车司机的投诉,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道路运输局”)表示,根据物价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车承包费管理的通知》(东价[2009]50号),车辆保险由承包商承担,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至于的士车险的成本,运输署回应说,的士车险的定价是市场行为,由保险公司定价。据了解,不同的保险类型、不同的保险金额和不同的公司车辆赔付率(事故情况)都会影响保险定价,因此不同公司的出租车车辆的保险费是不一致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合同收费管理的通知》(东价[2009]50号),出租汽车公司应在合同中就保险类型、保险金额、权利和责任、费用分担方式等与承包商达成一致。,并按合同执行,做到公平、公开。购买车辆保险的出租汽车公司应按实际保险费(扣除各种折扣后)向承包商收取费用,不得从中获利。
同时,运输局表示,的士公司和保险公司有责任向的士司机解释保险的种类、金额和责任。如果公司故意不解释,运输局会协助促请有关的士公司向司机解释。
标题:东莞:以每年10000元的价格租用汽车保险被指责为“糊涂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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